山东省莱芜市:以高价收废品为名抢老年人财物男子被公诉

    以收废品为名盯上老年人,再伺机盗抢财物,这一行为着实可恶。近日,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检察院以抢夺、盗窃罪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
    现年44岁的高某某,家住钢城区艾山街道某村,原本是安分守己的农民,在家经营粉皮加工生意。然而,高某某在下乡卖粉皮过程中,接触到很多老年人,看到一些老年人行动不便,产生了盗抢财物的恶念。

    于是,高某某便以高价收购废旧纸箱为名进入老年人家中,找到废旧纸箱后,故意拿出百元面值的钞票让老年人找零钱。此当老年人进屋拿钱时,高某某便跟随并留意被害人放钱位置,随后,以或抢或偷的方式夺取被害人钱物。

    自2015年5月份起,高某某在钢城区颜庄镇、辛庄镇等地作案十余起,经公安机关查实六起,每起涉案金额在200元至2000元不等。涉案的被害人年龄均在七十岁以上,且都是居住偏僻的孤寡老人,有的老年人还身患残疾。他们被抢被盗的钱财有的是常年积攒的零用钱,有的则是多年的低保款。此案看似金额不大,但犯罪情节恶劣,群众反映强烈,纷纷要求严惩嫌疑人。

    在审查起诉环节,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该案的特殊性后,立即展开了对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及其家属的赃款退赔工作。检察官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对高某某进行教育训诫,在法律和事实面前,高某某最终认罪悔罪,同意由其家属代为退赔,并上交了退赔款5000余元。

    考虑到涉案的被害人年老体弱,行动不便,办案检察官主动进村入户,向该案被害人进行了逐一退赔,收到良好效果。“没想到这些钱还能追回来,更没想到检察官还能亲自把钱给俺送回来!”面对检察官和失而复得的钱财,年逾八旬的老太太声音几度哽咽。

    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